認罪被告陳情:一個城市有暴動,應感羞愧的並非人民,而是政府
【728上環暴動】認罪被告陳情:一個城市有暴動,應感羞愧的並非人民,而是政府 第二宗開審的7.28上環暴動案,20名受審後被定罪及1名認罪的被告今(4日)於西九龍法院大樓作求情。其中認罪,現年26歲的被告簡健煌親自陳詞,指事件近因是7.21警方縱容暴力,遠因是政府漠視民意,他對參與暴動直認不諱,因「當一個城市有暴動時,應感到羞愧嘅,並非人民,而係政府」。全文閱讀:https://bit.ly/3dpH35P ▴ ▴ ▴ ▴ ▴ ▴ ▴ ▴ ▴ ▴ ▴ ▴ ▴ ▴ 陳情全文: 閣下你好,多謝閣下勸喻我申請法援,但我選擇用暴動罪被告身份作以下陳述。 先講暴動的近因,7月28日本來不是特別日子,是因7月21日警方對暴力縱容,令很多人感到寒心,當晚是民憤最深的一晚。7月27日在元朗南邊圍的示威,以及7月28日的本案,都承載著這種對不公義的憤怒。 至於暴動的遠因,我認為是民意不被彰顯,正如馬丁路德金曾經所說:「暴動是不被傾聽者的語言。」政府或法庭對於暴動的定性,正正是政府漠視民意,導致民怨沖天。我直認暴動而不諱,因為當一個城市有暴動的時候,應該感到羞愧的,不是人民,而是政府。 ◈ 「是你教我和平是沒有用的」 我們曾經相信和平的力量,6月9日,103萬人;6月16日,200萬人,兩次過百萬人的遊行井然有序,展現出民意如山之意,更贏得國際稱號。但政府依然無視市民要求撤回修例的聲音,繼續獨行獨斷,引出以後一連串的示威及暴動。7 月 1 日在立法會裡面,「是你教我和平是沒有用的」這句塗鴉,刻畫了多少無奈?多少失望?又有多少悲痛? 火光熊熊,暴動作為社會的病徵顯然易見,但背後原因往往無人問津,包括判暴動的法官。曾經有法官在判刑時說:「唔知示威者爭取咩、示咩威」,我認為示威者爭取的,是社會上的話語權,去參與社會運動、決策,亦即是所謂的「還權於民」。好可惜,現時制度沒有給予市民充分的話語權,亦沒有任何和平方法能夠扭轉這種制度,當社會充斥著逆民及無可反抗的政策時,制度就成為一種壓逼。「哪裡有壓逼,哪裡就有反抗」,以「槍桿子出政權」的毛澤東一句點出了革命的因由。 控方賴以起訴我們的《公安條例》,是因六七暴動延伸,雖然曾經因為人權爭議而撤銷,但主權移交過,在位於深圳的臨時立法會之中「借屍還魂」,並無民意受權。 ◈ 引《武狀元蘇乞衣》,重不重犯並不在我 選舉快來了,隨著選舉制度被完善,立...